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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沪)防空警报9月20日10:00—10:23将首次全市试鸣,注意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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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9 04:38:1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20日防空警报为非紧急试鸣,沪市民无需采取行动
    (2008.9.9 东方网 杜丽华、曹子琛、孙晓菲)
  在今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,上海市民防办主任刘南山告诉广大上海市民,9月20日上午在上海全市范围内组织的防空警报试鸣,为非紧急状态下的警报试鸣,市民无需采取任何行动。
  刘南山表示,在警报试鸣期间,上海市民可注意听辨各种警报信号。除参加社区、学校组织的防空疏散掩蔽演练外,其他人员不需要采取任何行动。各生产企业、建筑工地的员工,要坚持生产、施工,落实安全措施;汽车驾驶员要集中精力,安全行驶,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。在商店、影剧院、车站、码头、街头广场、公园、饭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,不要慌张,不要拥挤乱跑,同时要提高警惕,防止不法分子趁机扰乱治安。在家的居民要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,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,避免孩子受到惊吓;特别是家中的老弱病残者要加强监护,必要时可关上门窗,确保安全。
    9月20日10:00—10:23防空警报将首次全市试鸣
    (2008.9.10《解放日报》洪梅芬、白彦平)
 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,经市政府批准,本市将于今年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的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在全市范围(除浦东、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)组织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。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本市首次组织全市范围的警报试鸣。
  据市民防办主任刘南山介绍,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主要目的是: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程度,进一步完善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;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,使市民群众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的具体规定,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。
  在警报试鸣期间,市民群众要注意听辨各种警报信号,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活和社会秩序。
发表于 2012-2-9 05:56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表于 2012-2-9 07:14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听说了,不知道怎么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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